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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5629,安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郭河山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安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审计揭示的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单位专门下达督查通知,增强了审计整改力度。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要求及审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今年经审计,市本级已经上缴入库财政资金101656万元,调账处理117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有9人受到党政处分,14人被诫勉谈话。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税收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方面部分财政资金结余闲置,长期未用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将市非税局资金账户结余的非税收入增量经费1194.41万元缴入市级国库,统筹安排。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结余的文物保护修缮费1391.68万元,已按要求安排使用。同时市财政局拟出台《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底市直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工作的通知》,现已起草完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部分学校在撤销、合并、改制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清算、无偿占用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收缴不及时等问题。目前市教育局已经将应缴入国库的国有资产处置收益1511万元缴入国库;对撤销、合并、改制学校的资产,市教育局正在组织清算;民办学校无偿占用国有资产等问题,市政府召开了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市政府督查室下达了督查通知,目前正在整改中。

(三)关于地税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前征收税款问题,市地税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审计反映的问题,积极与企业协调,今后将依法征税,做到应征尽征,杜绝提前征收税款现象。对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部分企业,市地税局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目前除安阳松下碳素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缴纳土地使用税外,其他5家企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问题,市地税局加大了宣传力度,完善了相关制度,对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评估,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下达通知,并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审鉴,以提高清算进度和清算效率。截止目前,审计发现的51个未完成清算的房地产项目,已完成9个,其他42个项目地税部门正在依法按程序进行积极清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应缴未缴各类财政资金37966.14万元的问题。

市投资集团已向市财政缴纳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剩余17557.96万元,因该土地出让项目为京港澳高速长江大道出入口区域改造项目,市政府于2015年6月29日下发通知,由市审计局对该项目成本费用进行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待项目成本审核确定后,有关部门将按照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政策进行落实。市政府驻京办应缴房租368.28万元为坐收坐支,审计过后,驻京办已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市国资委应缴破产企业残值收益等121.47万元、市交易中心国有资本收益及利息120万元 、市技校预拨资金结余40.25万元、市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9758.18万元等,均已上缴财政。

(二)公款私存、账外核算问题。

市公安局已将收入过渡账户撤销,结余资金缴入国库,出入境管理处收取的证件工本费284.76万元也已经全部缴入国库。

市体育局以临时工个人名义开设银行卡,账外存放、核算全民健身中心的经营资金347.91万元问题,目前其中结余的68.91万元已缴入市级国库,其他事项依照有关规定已经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三)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76.22万元问题。

市体育局2005年至2014年6月应收未收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租金258.2万元,涉及到两个租赁单位,其中河南安和汽车实业有限公司193.54万元,已经法院判决,并向文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正按法律程序进行;阳光全民健身中心欠缴的64.66万元,因与吴某案件有关,已由市纪委立案处理。

市政府驻京办应收的房屋租赁费137.62万元,已经收回。市政府驻郑办应收未收房屋租赁费570.11万元,已收回43.6万元,剩余部分,市政府督查室已再次下达督查通知,正在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四)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2078.76万元问题。

文泰派出所往来款项110.9万元,截止目前已清理整改90万元,剩余20.9万元正在清理整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07年以前形成的暂付款1036.55万元, 截止目前已清理28万元,剩余部分正在整改。

市畜牧局2013年9月底以前形成的应收款264.26万元,截止目前已收回1.79万元,剩余262.47万元,因欠款单位已不存在或停业倒闭、借款人死亡等原因,已无法收回,市畜牧局已向市政府汇报,正在与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协商解决。

    市体育局职工个人借款61.61万元、市教育局12.3万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5.87万元,已清理整改完毕。

    市红十字会的49.48万元,由于往来款项形成年代较久(1995年前),账薄和原始凭证丢失,现已无法整改,相关情况市红十字会已向市财政局请示,市财政局正在调查认定。市行政执法局129.33万元,已清理126.8万元,剩余部分正在清理整改。

市农机局的暂付款38万元,其中34万元是1996年市财政局借给市农机学校的财政周转金,4万元是2005年市农机学校从市农机局借款,目前农机学校无力偿还,市农机局已将此问题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正在调查处理。

(五)支出长期不入账,会计核算失真问题。

市体育局的172.74万元,有12.2万元已支付完毕,登记入账,160.54万元因不符合财政支付审核要求,无法结算,市体育局已向市政府请示,由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市政府驻郑办2006年至2014年8月,前后四任主任任职期间,在郑州红旗渠酒店签单消费支出288.78万元,长期不清理、不记账问题,支出票据在10年后报销入账、真实性无法认定问题,以及综合楼建成已投入使用8年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等,由于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市政府召开了专项协调处理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目前正在处理。市政府驻郑办2010年7月更换会计,至今未按规定移交会计资料问题,市政府中原联络处根据市政府会议要求,对原驻郑办会计资料进行了清点,办理了交接手续。

(六)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市国资委个别财务人员,不经领导审批私自报销费用、超出报销票据金额多报支出问题,已移送市国资委纪检部门,1人被调离工作岗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补缴虚列支出的0.2万元现金, 3人诫勉谈话。

市体育局内控制度及执行存在严重缺陷,重大支出未经集体研究等问题,市体育局根据审计意见制定完善了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三、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

1.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

一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519.67万元上缴市财政。

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非正常结余53821.88万元,截止目前已拨付23335万元,其中:市财政局统贷统还资金已拨付9980.01万元,市住建局结余保障房项目建设款拨付11572.21万元,市住保处棚改资金已拨付882万元,其余均为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因工程按进度未达到支付节点故延后。

三是安阳市豫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8544万元,已按省审计厅要求移送省建行处理。

四是安阳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8.20万元用于办公经费问题,安阳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已责令财务人员进行调账,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

2.住房分配和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问题。安阳市住建局对安阳精特轴承有限责任公司34户不符合条件家庭办理了退房手续,其余307户正在进行保障房购买资格复审;北关区政府针对利用虚假村民资料购买945户博书苑经济房情况,抽调专人进行了核查,610户已补交房屋差价款,调查后符合村民身份的12户,2户拥有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符合购买条件,321户正在进行保障房购买资格复审;北关区政府对五名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处理。

二是有4户家庭伪造资格证,骗购经适房4套问题。安阳市住建局已停办了孔某某、张某某、龚某某、樊某某的购房手续,暂扣购房款,将签章、资格证涉嫌造假情况已移交公安部门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是承租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公租房租金共计176.6万元问题,截止2015年10月底已缴纳67.6万元,剩余租金109万元尚未缴纳,市政府督查室正在督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是未按规定及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83.84万元问题,其中涉及文峰区504.72万元,龙安区39万元,殷都区140.12万元,审计后相关部门已发放到位。

五是由于周边道路、管网等配套设施未能同步建成,致使7167套已建成的保障房闲置问题。市住建局目前正在抓紧进行道路、管网建设。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安阳市住建局针对殷都区西城旺角棚户区改造项目虚假招投标、北辰家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廉租住房(三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未招投标、安鑫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环节未采取公开招标的问题,安阳市住建局已经对上述三个项目的开发企业安阳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阳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安阳中信伟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

    二是文峰区锦和家园公租房造价咨询等未招标246.16万元,违规退还投标保证金160万元问题。文峰区已收回违规退回的投标保证金160万元,并将以前招标结果作废,重新进行招标。

         三是北关区小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共建设安置房874套,其中有455套住房出现墙体开裂、卫生间漏水等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问题。建设单位安阳市方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出现质量缺陷的安置房进行了维修。

四是安阳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违规将龙安区元泰园中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中的204套住房纳入了2014年棚户区改造范围,致使该项目违规享受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1.73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额收缴该资金。

(二)高标准粮田建设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1.建设项目植树存活率低,造成损失259.17万元问题,汤阴县政府考虑农村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正了规划设计,加大了管理力度,计划在2016年春天进行补种。

2.部分渠道工程质量不达标,渠道横截面尺寸不够,混凝土强度低,个别渠道损毁严重,影响使用问题,汤阴县政府要求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进行了罚款,不再拨付剩余工程款,并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3.部分新打机井因无电闲置,影响效益发挥问题,汤阴县政府协调电力部门进行整改,目前电网配套设施已到位,处在试压阶段。

4.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汤阴县政府责成县监察局进行了查证处理,目前已整改到位。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资本底数不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对象不完整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两次作出批示,市国资委已组织对全市企业国有资本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市本级国有企业共165户以后将逐步纳入产权登记范围。市财政局于8月20日印发了《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国有资本调查的通知》,统计各预算单位所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国有企业再投资情况,并及时与国资委进行了沟通,配合市国资委开展全市国有资本情况摸底统计,不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 

(二)管理权分散,监管不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沉淀企业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有关企业上缴收益757.84万元,剩余417.3万为市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安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市财政局与市国资委正在协商处理。

(三)部分企业政企不分,竞争力不足,运行效益低下问题,市财政局正在进行调研,准备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五、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存量不清问题,因缺乏可供操作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市财政局已对我市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向市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提出了按照“理顺体制、分步实施、规范管理、健全制度”的管理原则,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部门化问题,鉴于公交公司亏损严重,财政部门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市政府已责成公交公司就其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征管情况向市政府做出专题汇报。市民政局已将让渡道路标志牌广告权获取的赞助费结余全部上缴财政。市财政局下一步将加大稽查力度,逐步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和管理。

(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不到位问题,市水利局欠收水资源费136.18万元,已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移交到殷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彰武南海水库管理局针对欠收场地使用费18.26万元问题,已制定缴款计划,下达限期缴款通知书,并派专人多次催收,市财政局正在督导水利部门加强征收规范管理。市亮化照明处已将广告权收入上缴财政。

(四)国有资源使用权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与行政执法局、交通局、住建局等单位进行了沟通和调研。目前已从广告权出让入手,由市行政执法局牵头,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等单位联合草拟了《安阳市户外广告有偿使用办法》,具体规定了广告设置经营权竞标拍卖办法,目前已经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批,待政府通过后即可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已责令市水利局撤销过渡账户,过渡户资金252万元已经上缴财政。

经过市政府督查室认真督查,审计部门持续跟踪问效,今年的本级审整改与往年相比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离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政府将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问题加大督导力度,注重防范机制的建立健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全覆盖功能,强化责任追究,狠抓整改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